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时间:2021-04-19 浏览: 分享到: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人才宿舍
建设地点
半岛起步区A-05a-2-1地块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经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同意的温瓯集社水(2019)18号文件和温瓯集社事【2018】78号文件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www.wzojk.com
起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
 
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57314529G
地  址: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灵蓉街66号                  电子信箱:574461763@qq.com
法人代表:林彬                   联系电话:
授权经办人姓名:柯孙武             联系电话:55878555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一)工程占地面积总量13752.79 m²。
(二)工程土方开挖总量9.06万m³(其中钻渣2.62万m³,土方6.44万m³)。
(三)工程土石方填筑总量 1.99万m³(其中表土 0.24万m³,土石方1.71万m³,碎石方0.04万m³)。
(四)工程土石方借方总量0.28万m³(其中表土0.24万m³,土石方 0 m³,碎石方0.04万m³)我方承诺从合法料场商购。
(五)工程弃方7.35万m³(其中钻渣2.62万 m³,土方4.73万m³)我方承诺弃方按照建筑渣土消纳行政审批指定地点消纳。
(六)我方承诺上述土石方工程量准确。我方已知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申请登记后的工程量不再进行更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 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填写。
3.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壹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上一篇:关于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二期市政快速路(雁波中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下一篇:温州瓯江口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面向全球引进录用博士、硕士和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体检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