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批前公示

时间:2021-08-16 浏览: 分享到:
项目名称: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
建设单位: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C-10a地块
建设内容:工程总征占地面积39176.04m2,工程总建筑面积125248.7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248.78m2,地下建筑面积35000m2。建筑占地面积10577.53m2,建筑密度27%,绿地率35%。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77-55878761
公示日期: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瓯江口新区总部基地二期
建设地点
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C-10a地块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经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同意的温瓯集社水(2019)18号文件和温瓯集社事【2018】78号文件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760198451G
地  址: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灵蓉街66号4号楼607室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李建储               联系电话:55878761
授权经办人姓名:王若伟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一)工程占地面积总量39176.04m²。
(二)工程土方开挖总量248459.35m³(其中钻渣44000m³,土方204459.35m³)。
(三)工程土石方填筑总量34811.86m³(其中表土6259.3m³,土石方22920.16m³,碎石方5632.4m³)。
(四)工程土石方借方总量34811.86m³(其中表土6259.3m³,土石方22920.16m³,碎石方5632.4m³)我方承诺从合法料场商购。
(五)工程弃方248459.35m³(其中钻渣44000m³,土方248459.35m³)我方承诺弃方按照建筑渣土消纳行政审批指定地点消纳。
(六)我方承诺上述土石方工程量准确。我方已知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申请登记后的工程量不再进行更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 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填写。
3.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壹拾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上一篇:温州瓯江口新区纬十四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中标候选公示
下一篇:关于温州瓯江口新区环岛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开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