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十家公司资金存放账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8-14 | 浏览: | 分享到: |
为建立和完善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款择优存放机制,进一步推进阳光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理财水平,参考《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号、《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温瓯集办发〔2018〕56号)、《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招募十家银行就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十家公司(即分别为:温州市瓯江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温州东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江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以下分别简称物业公司、市政园林公司、东启公司、城建公司及国资公司进行资金存放账户服务,对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基本户开户及资金存放服务,对温州市海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基本户开户及资金存放进行服务,对温州市海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基本户开户及资金存放进行服务,对温州市海晟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基本户开户及资金存放进行服务,温州市海宸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进行基本户开户及资金存放进行服务)。
一、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十家公司资金存放账户服务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内容:温州市瓯江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温州东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江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资金存放服务,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温州市海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海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海晟租赁有限公司、温州市海宸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进行基本户开户及资金存放进行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共入围十家银行为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十家公司进行资金存放服务(或基本户开户及资金存放)。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一家子公司资金存放(或基本户开户及资金存放)。如为资金存放账户则服务期限为两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在温州市区设立满三年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5、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加投标,如为温州市分支机构参加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加投标必须获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的主体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售价、领取方式:
1)标书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告下方下载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22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4号楼4楼会议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8月22日9:30 时在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4号楼4楼会议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其他事项:
1、获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本次招标公告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海经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ojk.wenzhou.gov.cn/)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55878785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
联系人:李明闯
联系电话:0577-88129902,15868774758
附件: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十家公司资金存放账户服务项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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