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安保服务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3-11-02 浏览: 分享到:

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安保服务的采购公告


根据《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安保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DL-HJQ-2023002

二、采购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安保服务

1

339元/岗位/日;

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安保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2、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

八、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整。

九、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拟投标人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19号汤东商办楼1号楼20层,书面质疑受理人:陈女士/王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5968744226/15868725861。

十二、联系方式

 购 人: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灵蓉街66号3号楼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558785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19号汤东商办楼1号楼20层

联系人:陈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68744226/15868725861

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55896510

 

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安保服务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安保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19号汤东商办楼1号楼20层。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97618394@qq.com。

陈女士/王先生联系电话:15968744226/15868725861。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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