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集团公司各党支部委员会(筹)开展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批复

时间:2015-07-28 浏览: 分享到:

集团公司各党支部委员会(筹):

你们关于同意开展第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第一党支部委员会由关弘扬、陈祖新、林楚、姜枫等4名同志(以姓氏笔画为序,下同)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要求选举产生委员三名(其中书记一名),差额1人。

同意公司第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张瑜、陈家业、陈淑环、周玲玲等4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要求选举产生委员三名(其中书记一名),差额1人。

同意公司第三党支部委员会由李丕意、刘高仁、张建瓯、郑托等4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要求选举产生委员三名(其中书记一名),差额1人。

同意公司第四党支部委员会由李志勤、陈礼游、陈达、林哲等4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要求选举产生委员三名(其中书记一名),差额1人。

请各党支部委员会(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717日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报公司党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中共温州市瓯江口集团公司委员会

2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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