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废土处置办理须知(船运中转)

时间:2023-08-11 浏览: 分享到:

一、提供资料

1、经管委会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的相关申请报告或审批表(附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函项目清单)1份;

2、《瓯江口废土消纳场申请表》(根据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申请表电子版,彩色打印后装订成册)1份;

3、申请单位与车运单位签订的土方开挖、运输承包合同1份;

4、申请单位、车运单位、船运(中转码头)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各1份;

5、申请单位、车运单位、船运(中转码头)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各1份;

6、施工许可证(含附件)复印件(建设或施工单位盖公章)1份;

7、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复印件(建设单位盖公章),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行政许可决定书(建设或施工单位盖公章)1份;

8、符合二类填海标准的土壤(渣土)检测报告1份;

9、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办理流程

1、业务流程:收件→资料审核→工地勘查→业务洽谈(合同谈判)→签订处置合同→支付处置费预付款→运输车辆装载容量备案登记→领取运输票据→进度结算→完工结算

2、审批流程: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

三、办理地址

废土处置公司:瓯江口发展大厦3号楼11层东首,电话55873617。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民中心B幢3楼(综合行政执法审批窗口),电话88928792。

备注: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按照处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进行顶格处理。                 

 

 

温州市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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