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经区霓鸿街150号新月公园南园停车场及管理用房整体十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时间:2025-05-08 浏览: 分享到:

定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10时整,在本公司拍卖厅,对温州海经区霓鸿街150号新月公园南园停车场及管理用房整体十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约(㎡)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目前

状态

优先

承租

权人

租赁

期限

(年)

温州海经区霓鸿街150号新月公园南园停车场及管理用房整体十年租赁权

1016.14

50.0925

30

空置

10

注:

1、标的含3个月装修期,3个月培育期,合计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计入合同租期。

2、租金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3年不变,第4年开始每2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2%,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3、承租人须按照租赁业态(停车场及相关配套),合法承租,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承租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招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4、其中1#-6#管理用房出租面积约1016.14㎡,停车场车位335个。

5、以上标的租赁期按照一年十二个月计算。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1.竞买保证金:30万元。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支付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第一年结束时,管理用房开业率达80%(注:以面积计算)则退还10万履约保证金,剩余10万元继续作履约保证金使用;若未达成,10万元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剩余10万元继续作履约保证金使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招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缴清相关价款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招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竞买者,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者,则该竞买者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的,则租赁项目信息发布延长2个周期(5个工作日),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17时止,以此类推,若延长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2、有意竞买者,于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88550126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5258045725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www.wzcqpt.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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