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6、27号2个泊位及后方陆域租赁权交易公告

时间:2025-05-19 浏览: 分享到: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56月17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约(

规划
功能

招租底价

(万元/首年)

租赁
期限(年)

产权

情况

竞买保证金(万元)

施工建造期(含)

1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6号泊位及后方陆域

144747

制造业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03.27

10+10

280

12个月

2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7号泊位及后方陆域

144414

制造业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00.01

10+10

280

12个月

二、承租人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10%,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承租人在缴清相关价款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10+10年,第五年开始每年按上一年租金总价的1%递增;第十年租赁期满前2个月对标的年租金重新进行市场评估(按第十年泊位吨级评估),第十一年至第十四年的租金按新的评估价执行,从第十五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收取(若承租人不接受第十年新的年租金价格的则可以放弃签订后十年的租赁合同)。租金半年一付,每期租金应当在上一期租金期限满30天前付清,先付后用。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参加拍卖,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个周期,拍卖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资产展示安排):20255月19日起至20256月16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

看样地点(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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