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经区鲲鹏海鲜岛6号楼八年经营权招商公告

时间:2025-06-17 浏览: 分享到:

鲲鹏海鲜岛项目位于温州市海经区C-04e地块,南临瓯华路,西临霓澄路。现定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开始报名,具体招商事宜详见本公告及招商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经营面积()

用途

首年租金底价

(元)

报名保证金(元)

经营年限

目前状态

1

鲲鹏海鲜岛

6号楼

650

餐饮

151800

58500

8

在建

待租

1、标的1评估价为195000元/年,优惠后招商底价按151800元/年计,最终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金前3年不变,第4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合同签订并移交后,第一年给予12个月免租期(含3个月装修期、9个月培育期);第二年给予6个月免租期(6个月培育期);合计前两年给予18个月免租期。

2、提前解除补缴条款:合同期限内,因经营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经营合同,或因经营方违约招商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终止经营合同的,除经营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招商方不予退还,同时取消经营方全部免租期(培育期)优惠,经营方还应按以下约定向招商方补缴租金:

①若标的物最终成交价高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评估价,则经营方无需另行补缴租金差额,但应按成交价补缴免租期(培育期)租金,计算公式为:标的物最终成交价/360*免租期天数;

②若标的物最终成交价低于标的物评估价,经营方应补缴租金。补缴的租金计算公式为:(标的物评估价-标的物最终成交价)/360*实际使用天数(包含免租期天数)+标的物最终成交价/360*免租期天数。

3、招商方将标的物2025年7月15日前移交,经营方需在2025年10月1日需开展试营业,如未完成招商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4、经营方达到企业入库纳统申报条件的,需配合完成企业入库纳统申报工作,如不配合则招商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5、经营方需按经营规划业态要求进行标的实际经营使用,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

6、实际经营面积以测绘数据为准。

一、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招商。

二、经营方条件

(一)意向经营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经营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经营方确定规则

(一)若公告期满后仅有一家意向方参与报名,招商方可直接确定其为最终经营方

(二)若公告期满后有两家及以上意向方参与报名,招商方则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比选并确定最终经营方。

最终确定的经营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详见附件二)。

四、报名及比选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16时止。逾期报名,则不予接收。

2.比选材料递交及比选时间: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30止,材料逾期送达,则不予接收。比选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10时。

4.报名资料及比选文件内容要求及文件密封与递交:

1)公司/个体户:报名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银行账户;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若无公章则由报名人签字并按手印。

个人:报名表、身份证、银行账户;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材料每页均需报名人签字并按手印。

2)比选材料:比选方案内容详见附件3报价单与提报材料需提供5份,每份材料首页、骑缝处及密封袋均加盖公章或签字并按手印,并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通过专人递送或邮递方式寄至我单位联系人处。

3.报名、比选材料递交、比选地点: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3号楼12楼国资公司。

联系人:蓝先生13328730032、林先生18267827750。

五、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下午16时止;比选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30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报名/递交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2、费用自理: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参加本次报价的意向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比选文件、参与比选过程中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均自行承担。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租赁合同.docx

附件3:比选评审内容及报价单.docx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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