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5#、6#、7#泊位、海域、土地及建筑物二十年经营权招标公告
| 时间:2026-02-06 | 浏览: | 分享到: |
受温州新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5#、6#、7#泊位、海域、土地及建筑物二十年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详情请见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wzuae.com/。
一、招标项目概况(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1.项目概况:
1.1整体合作模式:
1.1.1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5#、6#、7#泊位、海域、土地及新建建筑物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经营(维护)、移交,在二十年经营期限届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1.1.2中标人负责现状建筑物(含现状建筑物陆域占地)改造维修、日常经营、日常维修保养,在二十年经营期限届满后,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1.2招标人向中标人移交的海域、陆域及现状建筑物的内容、范围及现状:
1.2.1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移交的土地及海域范围: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6#、7#泊位海域使用面积93852平方米;陆域空地使用面积26079.97平方米(39.12亩),位于温州海经区灵昆街道灵霓大道4596号;土地为划拨用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海域使用用途为港口用海;岸线使用长度暂定215米,目前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海域使用权,但岸线需重新报批(最终以岸线批准方案为准)。
1.2.2温州新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移交的土地及海域范围: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5#泊位海域使用面积93430平方米,位于温州市海经区灵昆岛北部瓯江北口南岸,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Ⅱ区东段;陆域空地使用面积18317平方米(27.4755亩),位于温州海经区灵昆街道灵霓大道4518号;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海域使用用途为港口用海;岸线使用长度暂定169米,目前温州新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获得海域使用权,正在开展岸线报批工作(最终以岸线批准方案为准)。
1.2.3现状建筑物(含现状建筑物陆域占地)由温州新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移交,位于温州海经区灵昆街道灵霓大道4518号,即温州市海经区灵昆单元H-19地块,现状建筑物用地面积71.3045亩(不含码头陆域空地27.4755亩)。房屋建筑(以下简称该建筑物)面积48403.68㎡,其中地上47903.83㎡,地下(非人防)499.85㎡(另有3404.23㎡地下室人防区域无偿移交、产权登记及使用管理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具体面积以测绘文件为准,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该建筑物用途为仓储、办公,中标人经营业态须同时符合海经区产业准入相关条件。该建筑物屋顶建有光伏设施,如需使用中标人自行与光伏运营商对接。该建筑物前期存在租赁纠纷,经法院判决已于2024年8月7日解除租赁合同,目前案件处于强制执行阶段,现场仍有部分设施设备占用,原承租人在租期内拆除了7#、8#楼汽车坡道及8#楼部分钢筋混凝土板梁结构,且因原承租人疏于管理,造成的部分建筑门窗、墙体、绿化、电梯、发电机、水泵、消防管网等设备设施损坏,暂未修复。中标人使用前须自行修复,所需的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现状建筑物产权暂未取得。
1.2.4土地、海域、现状建筑物具体的位置及范围详见附图,实际现状以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1.2.5海域、陆域其他现状详见合同条款。
1.3以招标人(或产权方)名义立项开发建设内容:
1.3.1在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6#、7#泊位位置【紧邻5#泊位下游(距瓯江北口大桥约357.4m)】投资建设2个【满足2000吨级通用泊位】。建设内容涵盖以招标人(或产权方)名义进行立项、报批、报建所形成的码头平台、引桥、变电所平台、后方陆域软基处理项目、后方道路、后方堆场等。码头平台长暂定215m、宽暂定25m(如职能部门要求调整的,以其审批意见为准;同时应预留远期招标人扩建的接口及其他项目建设内容),码头平台与后方陆域连接的引桥不少于一座,引桥宽度不少于14m。上述建设内容由中标人投资,投资金额具体以《合同样稿》为准。
1.3.2在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5#泊位位置【紧邻温州港灵昆作业区多用途码头东侧(距瓯江北口大桥约570m)】投资建设1个【满足1万吨级散货泊位兼顾5000吨级杂货泊位】。建设内容涵盖以招标人(或产权方)名义进行立项、报批、报建所形成的码头平台、引桥、变电所平台、后方陆域软基处理项目、后方道路、后方堆场等。码头平台长、宽分别不小于169m、25m,码头平台与后方陆域连接的引桥不少于一座,引桥宽度不少于12m。上述建设内容由中标人投资,投资金额具体以《合同样稿》为准。
1.3.3 上述两块区域均按照单项工程标准进行设计与施工(单项工程指的是每个区域竣工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产生工程效益的工程)。
1.4除上述1.3.1及1.3.2外的其他开发建设内容:中标人可根据经营需求,建设包括筒仓、传送带、生产设备及设施等。以中标人或招标人或项目公司(具体要求以《合同样稿》为准)的名义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进行建设。
1.5投资款项:
1.5.1除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6#、7#泊位对应海域及陆域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营权费(运营权费)增值税、印花税由招标人(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外,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临时改变功能收益金)、项目审批、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咨询、建设(含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验收、经营、维保、经营期港池疏浚、移交前大修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项目前期招标人已经委托实施的可研、测量等费用(41万元)也由中标人承担,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1.5.2除现状建筑物房产税及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II区5#泊位对应海域及陆域范围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营权费(运营权费)增值税、印花税由招标人(温州新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承担外,涉及项目审批、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咨询、建设(含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验收、经营、维保、经营期港池疏浚、移交前大修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项目前期招标人已经委托实施的可研、测量等费用(36.5638万元)也由中标人承担,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1.5.3现状建(构)筑物、新建建(构)筑物涉及的维修、维保、装修、改造、日常经营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5.4项目涉及实施方案编制等费用【19.8】万元由中标人支付给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4项目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经营权费。
1.6开发建设实施主体:中标人的项目建设方案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下一步报批报建手续。因立项开发建设内容须以产权方(或招标人)名义进行申报,故以产权方(或招标人)名义进行立项、设计、建设、出资等申报相关手续,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业主管理责任以及审批、设计、建设等全部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主管部门允许的中标人立项开发建设内容,中标人可以自身名义申报,招标人予以配合。
1.7中标人经营区域及范围:经营区域为本项目范围内招标人移交的海域、陆域及海域陆域范围内现状建筑物(含现状建筑物陆域占地)及中标人投资建成的新建建(构)筑物。
1.8中标人负责经营区域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货物的装卸、仓储、运输、船舶停靠及补给等服务,以及经营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等。
1.9运营期届满中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移交内容:向招标人移交招标人名义立项开发建设内容、新建及现状建(构)筑物(含现状建(构)筑物陆域占地)、项目全部土地及海域、项目经营权、项目其他权益、项目档案资料及其他相关内容等合同要求移交的内容,移交前中标人应进行恢复性大修,具体移交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经营期限:20年(含建设期730日历天)。
3.首期(12个月)经营权费底价:底价【940.0328】万元/年,其中陆域现状建筑物(含现状建筑物陆域占地)的经营权费(租金)底价为449.5734万元/年,5#泊位海域陆域经营权费底价217.0906万元/年,6#及7#泊位海域陆域经营权费底价273.3688万元/年。
4.项目业态要求:详见项目概况1.2款。
5.招标内容:详见项目概况。
6.详情请见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zuae.com/及“浙交汇”网站http://www.zjpse.com/。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独立法人公司(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需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两年内系指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需提供征信报告加盖公章)
3.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联合体投标人,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二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以上1至3点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以提供的模板为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止。(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3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 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交;
b.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交;
c.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料;
d.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违法记录当事人(近三年)信息等负面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料;
e.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料;
f.联合体协议书;
g.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止。(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3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汤车路55号汤东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程女士:18562583565);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评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大厦3楼开标室)
2. 开标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大厦3楼开标室2)
3. 评标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
评标地点: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大厦3楼评标室2)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程女士、王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62583565、15868725861、0577-89888580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投标保证金:1000000.00元整。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
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未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八、其他
“浙交汇”平台(“浙交汇”平台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基于互联网搭建的网上综合交易平台,包括浙交所网站【域名为www.zjpse.com】和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域名为www.wzcqpt.com】电脑PC端与浙交汇手机APP客户端等平台或系统。)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截标之日前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
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三个或三个以上合格投标人,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征集到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将延长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若延长公告期内征集到合格投标人仍少于三个,该项目失败,招标人将变更招标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公告。
本招标文件仅向投标人提供,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各方将被视为已同意对本招标文件内的所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招标人(温州新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把本招标文件所载的所有或部分内容采用誊抄、拍摄、复印、转交、分发、网络传播或其它方式向他人披露。
温州新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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