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经区鲲鹏海鲜岛1号楼101、102室十年合作经营权招商公告
| 时间:2025-08-22 | 浏览: | 分享到: |
鲲鹏海鲜岛项目位于温州市海经区C-04e地块,南临瓯华路,西临霓澄路。现定于2025年8月22日起开始报名,至2025年8月28日截止报名,具体事宜详见本公告及招商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招商。
二、经营方条件
(一)意向经营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经营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经营方确定规则
(一)若公告期满后仅有一家意向方参与报名,招商方可直接确定其为最终经营方;
(二)若公告期满后有两家及以上意向方参与报名,招商方则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比选并确定最终经营方。
最终确定的经营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详见附件二)。
四、报名及比选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16时止。逾期报名,则不予接收。
2.比选材料递交及比选时间: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30止,材料逾期送达,则不予接收。比选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10时。
3.延长周期(若有):报名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方,则按经营方确定规则确定经营方。若报名期满没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报名,则该项目信息发布延长2个周期(5个工作日),即第一个周期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16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16时止,若延长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
4.报名资料及比选文件内容要求及文件密封与递交:
(1)公司/个体户:报名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银行账户;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若无公章则由报名人签字并捺印(按手印)。
个人:报名表、身份证、银行账户;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材料每页均需报名人签字并捺印(按手印)。
(2)比选材料:比选方案内容详见附件3;报价单与提报材料需提供5份,每份材料首页、骑缝处及密封袋均加盖公章或签字并捺印(按手印),并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通过专人递送或邮递方式寄至我单位联系人处。
比选材料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签字并捺印(按手印)的、密封的,招商方有权作废。
5.报名、比选材料递交、比选地点: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3号楼12楼国资公司。
联系人:蓝先生13328730032、林先生18267827750。
五、注意事项
费用自理: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参加本次报价的意向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比选文件、参与比选过程中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均自行承担。
附件1:
报名表.docx
附件2:
比选评审内容及报价单.docx
附件3:
鲲鹏海鲜岛1号楼101、102室营业额分成管理相关要求.docx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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