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6号港城大楼2层等3宗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 时间:2026-04-22 | 浏览: | 分享到: |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6年4月29日10时至4月29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4月29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设计用途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产权 情况 | 免租装修期(天) | 原租期届满日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6号港城大楼2层 | 509 | 非居住 | 10.3836 | 3 | 2 | 有 | 30 | 2026年5月1日 |
2 | 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6号港城大楼4层 | 509 | 非居住 | 10.9944 | 3 | 2 | 有 | 30 | 2026年4月16日 |
3 | 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6号港城大楼6层 | 509 | 非居住 | 10.9944 | 3 | 2 | 有 | 30 | 2026年5月1日 |
1、以上标的租赁期按照360天计算。 2、若标的为新承租人竟得,享有免租金装修期30天,免租金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计入合同租期,若标的为原承租人竟得,则不享有免租金装修期。 3、房屋的建筑面积如有调整均以出租方委托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为准,租金不再进行调整。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采用结果行权) |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在缴清相关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从原租赁到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新承租人应在缴清全部相关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起始时间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3、标的租期3年,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其他费用:租赁房产的供水、供电均已具备接入条件,相关开户、管线接入及安装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4元/㎡/月)、停车位使用费(如需使用,按200元/个/月计取)、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及相关责任。
5、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17时止,重新接受意向人报名。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2026年4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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