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浅滩二期2024-4区块宗海(宗地)二十年经营权交易公告
| 时间:2026-08-31 | 浏览: |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4日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9月14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首年经营权费 | 竞买保 | 目前 | 优先 |
1 |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浅滩二期2024-4区块宗海(宗地)二十年经营权 | 6.7727公顷 | 304.77 | 60 | 空置 | 无 |
1、整体合作模式:本项目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性质。温州浅滩二期2024-4区块宗海(宗地)及新建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受让方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经营(维护)、移交,在二十年经营期限届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合同第7.2条移交范围内约定的全部固定资产以及项目档案资料等)无偿移交给转让方。 2、经营权费: 2.1支付周期:除另有约定外,每6个月支付一次。 2.2付费期首期经营权费按成交价计算支付; 2.3付费期首期经营权费支付:付费期首期(12个月)经营权费在付费期开始前30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 2.4后续支付:先付后用,每6个月在上一半年度到期前15天支付下一半年度费用;受让方按约定支付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5经营权费支付金额: 2.5.1第一年(建设期):建设期(指三方(包括转让方、受让方及受让方最大股东)签订合同且宗海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后之日12个月内),该期限内免收经营权费。 2.5.2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均为【付费期首期经营权费(成交价)】。 2.5.3第五年至第七年:每年均为【付费期首期经营权费(成交价)*(1+3%)】。 2.5.4第八年至第十年:每年均为【付费期首期经营权费(成交价)*(1+3%)2】。 2.5.5第十一年至第十三年:每年均为A[在经营期累计满10年之前的60个日历天内,转让方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及相关政策规定,对土地开展年度评估并出具正式报告,报告中确定的土地年度评估价格为A(新经营权费)。 若受让方在收到该评估价格后的30个日历天内,书面答复转让方是否接受自第十一年起按此价格计算并支付的经营权费用,受让方不接受的那么明确视为三方已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另行协商或签署其他文件。届时,合同第7.2条移交范围内约定的相关资产、权益等均需无偿转让给转让方]。 2.5.6第十四年至第十六年:每年均为【A*(1+3%)】。 2.5.7第十七年至第十九年:每年均为【A*(1+3%)2】。 2.5.8第二十年:每年均为【A*(1+3%)3】。 注:“付费期”,开始时间为三方签订合同且宗海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证之日后的第366个日历天,结束时间为经营期届满。 3、按照规划用途:二类物流仓储。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经营权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独立法人公司(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需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两年内系指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受让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需提供征信报告加盖公章)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1.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清单。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50万元】。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150万元)采用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500万元)采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见索即付保险保证或银行转账或采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险保证及银行转账的组合形式”;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现金部分在转让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保函在合同签订前递交;受让方出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见索即付保险保证,其格式、内容应经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履约保证金用以保证受让方按照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建设期、经营期(含移交期)内合同项下由受让方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履约保证金共计【6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履约保证金(500万元)自递交之日起,直至【以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立项开发建设内容】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相应《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持续有效;另外,履约保证金(150万元,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自取得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开始分三阶段无息退还受让方。满一年后的30个日历天内退还25万元,满两年后的30个日历天内退还25万元,剩余履约保证金在运营期届满且资产按照合同要求向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移交之日后的30个日历天退还。
4.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付清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空置”标的: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出租方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受让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受让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四、公开转让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2、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 8月/日下午17时止
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 /日下午17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代理公司咨询电话:13107761064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www.wzcqpt.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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